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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前哈佛教授提出的醫療改革報告,力陳本港醫療制度不善,引起滿城風雨;這陣子,醫藥分家問題弄得鬧哄哄,近八成人贊成此方案,爭取病人應有權益。二十世紀末,病人不再逆來順受,已懂得正視自己的選擇權。
執 業藥劑師協會委託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進行的調查指出,608 名被訪者中,七成九贊成醫生應該將診金及藥費分開列明;六成七同意西醫在診症後向病人提供藥方,由病人自行選擇在診所或藥房配藥 。
香港執業藥劑師協會會長龐愛蘭指醫藥兼備,不能雙重核實配藥是否恰當,巿民又不清楚自己的權益,待發生重大事故才補救已為時已晚,她說︰「曾有醫生竟將『蚊欄膏』誤作眼藥!我睇病,都試過醫生連我甚麼病都不說,完全無透明度。」
分工合作 醫病更妥  
醫管局曾做過調查,顯示每季的醫療事故高達近 6,000 宗(詳見附表),三分之一是配藥不當,當中只包括由醫生診斷後轉介藥劑師才被發現的個案,可能尚有「漏網之魚」未被紀錄。龐愛蘭稱︰「香港公立醫院已實施醫藥分家,但也經常發生問題,私人執業診所的執藥『姑娘』(她說不能稱之為護士)水準成疑,欠缺藥物知識;加上無監察機制,就算有事都不知道,好危險。」
每種藥物的作用都不一樣,有些藥物令病人敏感、有些藥物不可同時服用、副作用等等,別說「姑娘」,有時連醫生也不清楚。她強調︰「醫生和藥劑師各有所長,前者集中專心診症;後者對藥物有充分認識,可監察甚至可以做些教育認識藥物的工作,所以分家係好事。」
根據最近數字,目前本港有 1,264 名註冊藥劑師,她認為若實施醫藥分家後,能夠配合到社會需求。至於對藥劑師的操守及資格,則由衛生署及藥劑業和毒藥管理局兩部門監察。
病人慳錢慳時間
「從經濟角度,醫藥分家對巿民有好處,例如一些長期病患者,他們只要定期服藥,未必需要次次看醫生,但每次取藥都兼付診金,根本不知藥物幾平幾貴。而且我相信有競爭,病人至有著數,除了可『格價』、有選擇權外,醫生的態度都會好些!」
歐美各國、甚至部分亞洲地區日本、韓國及台灣早已醫藥分家,但香港不少病人連吃甚麼藥也不知,遑論會考究診金和藥費。
現在看私家醫生,動輒數百,看專科或「名牌」醫生更不止此數,究竟有幾多是診金?幾多是藥費?病人從不過問,一味「愚忠」。
紅綠藥丸無分別
病人互助組織聯盟主席陳萃菁說病人只是「被迫」無知︰「私家診所地狹小,問多幾句都怕其他人聽到,又驚問得蠢。」而且許多時候,這種知情權附帶條件性,例如病人答應做手術,醫生才會解釋詳情。
該會亦贊成醫藥分家,起碼病人有選擇權︰「一個患有肩周炎的長者,醫生開了八款藥,其中幾款係功能相同ガ消炎藥,俾多ホ錢兼嚇餐懵,以為病情好嚴重。我亦曾聽藥廠人士講,指有醫生向藥廠要求,同一隻藥做幾種款。」當然這是少數害群之馬,由此可見病人權益及透明度不容忽視。陳小姐說醫藥分家後,藥房的監管要加強,目前本由醫生處方的藥物,就算無醫生紙都可輕易購買,藥劑師的個人操守亦要留意。
「病人未必全部走哂去藥房配藥,好多人跟睇開ガ醫生建立良好關係,如果對佢有信心,都一樣會口係診所配(藥)。」  
醫生大手筆 藥丸大贈送
步入更年期的陳小姐,為了女性生理周期的不舒適感覺,4 月底到隸屬公司醫療系統的醫務所求診。
醫生處方了兩種藥丸,分別是 Provera(白色,每粒 10mg)及 Premarin(紅色,每粒 0.625mg);第一次為期  7  日,分量是 1 紅 2 白,第二次分量一樣,連服  12  日後,停  7  日再服。她根據指示吃了兩個療程。細心的她有紀錄周期的習慣,到 6 月中她發現流量出現不正常,且體重增了五磅、肌肉因水腫而缺乏彈性,脾氣大得連家人都迴避;再數一數白色的 Provera 數量與醫生吩咐的多出了 8 星期的分量 ,但她仍舊按第二次覆診時的指示「照上次繼續食」。可是他根本不知道「姑娘」執多了藥。
直到 7 月 5  日再問醫生,才發現配藥出錯,原來她每日只需 10mg 的 Provera(超額一倍),醫生還說風涼話︰「幾好呀﹗原來你都受得,呢隻貴藥ワれ。睇你聲大大又無腫﹗」說時姑娘還在旁盤算應該向公司討回「藥物優惠」的價值,至於發錯藥的同事,他說已離職,所以不會再出現同類事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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